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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8篇精选)

2024-03-02 12:38:30 59 0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1篇

制定方案,先进行宣传,可以采取悬挂条幅、印发资料、召开专门会议;然后成立领导组,按照方案进行各项活动啊,对煤矿来说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作为活动重点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2篇

10月8号开始,但是什么时候结束还没定。

浙江在线杭州9月23日讯(实习生 吴晟琼 记者 包勇)

“错峰限行”杭州市民支持率74.2%、外地机动车辆与杭州市机动车辆一样受限制、违反“错峰限行”处罚100元扣3点……

今天下午,杭州召开“错峰限行”新闻发布会,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将于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外地车辆同样受限制

杭州“错峰限行”的时段为工作日的7:00-8:30;17:00-18:30早晚高峰时段。

区域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

“错峰限行”规则是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简单说,就是星期一为1和9;星期二为2和8;星期三为3和7;星期四为4和6;星期五为5和0。

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允许通行。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也允许通行。

“错峰限行”杭州市民支持率74.2%

杭州市实施“错峰限行”是经过民意调查的。8月6日12日期间,市统计局开展了民意调查,此次入户问卷调查抽取了五城区80个社区2000户居民家庭。调查数据显示,超过80%的市民认为杭州目前的交通呈拥堵状况。

是否赞同“错峰限行”措施上,有74.2%的市民赞同在市区道路采取“错峰限行”措施。其中表示认同的市民比例为39.1%,基本认同的为35.1%。有车、无车市民对在市区道路采取“错峰通行”措施赞同率都超过了半数。

杭州实施“错峰限行”措施后,市公交集团预计主城区受限车辆将达到60万辆,工作日高峰的一个半小时内,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市民将增加约12万人。

为了保障市民正常出行,从9月底,市公交集团将陆续新增车辆377辆,其中,主城区新增车辆207辆,萧山和余杭共新增车辆170辆。

受限时段内受限车辆卡口点附近可免费停放

如果有受限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处理呢?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阎浩说,管制区域内装有400个监控。交警将采取现场及非现场方式对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阎浩举例说,比如,车辆于限行临近时间在道路上等候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员在车内罚50元,不在车内罚150元。进入设置警示标志区域车辆,罚100元,扣3分。

如果车辆6点50进入限行区域,7点还堵在路上,怎么办。阎浩表示,去就近停车点,不然也得罚。据了解,杭州还在“错峰”卡口点就近的363个道路停车收费泊位,受限时段内驶入的受限车辆当日当次给予免费停放,受限停车收费工作点管理时间也将调整至6:30。

如果市民家里有两辆车,且号牌末尾的数字一样,是否可以换牌?交警部门表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换车牌手续。

“错峰限行”风险等级评估为“中级”

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在发布会上表示,实施“错峰限行”经过专家论证、入户调查、压力测试及风险评估、19家职能部门联审、通告、加强沟通、完善措施等阶段。

陆瑞芬说,其中,来自公安部、住建部的专家表示,杭州的交通拥堵总体在可控范围内,限行方案总体可行,方案的风险等级为“中级”。

作为《杭州市“迎残运、保畅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措施的一项内容,限行措施会在第八届残运会结束后取消吗?

市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到年底,市政府会对“错峰限行”的效果进行评估,是否在第八届残运会结束后继续实施下去目前还不明确。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3篇

是什么年审,是社保吗 一、年审范围 凡纳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的已参保和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在本次社会保险年审范围之内(含有临时用工的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已参保的进行年审,未参保的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年审。 二、年审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07年8月1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养老中心)、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外网发布年审通告。市养老中心和市地税局在各自的办事(税)大厅张贴年审通告,告知年审单位须携带的资料,发放《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年审单位也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等年审资料,做好年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载网址:http//www.ylbxglzx.cn或http//www.sydsj.com)。各区县(市)政府做好本地区的社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积极配合本次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做好公益性宣传,在本社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年审通告。 第二阶段 自查准备阶段 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参加年审的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信息进行自行核对和缴费情况进行自查。 1、已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参保基础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要在年审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险种参保手续;要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自查中发现有漏缴工资基数和欠费的,要到地税部门及时办理补缴。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补缴欠费和自查补缴漏缴款的,可不加收滞纳金。 2、年审通告下发以后,未参保的单位要在年审期内及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各参保单位在基础信息核对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后,尤其是在参加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信息核对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并到所在区、县(市)养老分中心办理年审。 4、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时须携带的要件 (1)工资手册; (2)七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 (3)七月份职工花名册(包括电子信息盘); (4)地税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表》; 有欠费的还要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 ①资产负债表(年审前一个月); ②现金流量表(年审前一个月); ③2006年所得税汇算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实行所得税查实征收的企业)。 第三阶段 年审和稽核阶段 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区、县(市)养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参保单位年审工作。同时由市社保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劳动保障、地税、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组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联合执法队,对百人以上的参保用人单位的年审情况进行联合稽核。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参保人数,恶意欠缴和偷逃养老保险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阶段 总结阶段 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 三、年审的方式、内容和程序 本次年审的方式采取以养老保险为主,养老与医疗参保信息联动的方式进行。年审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审验用人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及职工参保人数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项、不符的内容要及时更正;二是重点审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进行调整(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首先将年审单位提供的各项年审资料认真核对,查看年审资料是否齐全,凡是提供年审资料不齐全的,要求年审单位补齐资料,否则不予年审。 2、将年审单位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明细资料)与系统中的参保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凡是发现错误信息,应由年审单位认定,说明原因,及时将错误信息修改正确。 对于已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年审单位,养老中心要与医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数据相衔接,年审工作人员输入单位编码后,系统自动提示参保人员差异。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大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督促参保单位将漏保人员及时补录。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小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通知年审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加变动,信息一致后再来进行年审。对医保中心一户参保,参加养老保险为多户参保的单位,必须由单位写出证明材料,按照一个税务登记对应一户的原则调整过来,再进行年审。 3、年审工作开始后,养老中心、地税局、医保中心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医保中心负责每月及时提供核定的缴费信息,地税局负责提供并督促只申报税不申报养老、医保费的企业及时到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养老中心负责将年审完的信息每十天按《养老中心与地税交接单》反馈给市地税局,以确保年审完的单位次月起按年审后的参保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分中心负责将各年审单位上报的《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及欠费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移交给对应的地税分局。 四、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单位的处理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年审日期截止后市养老中心将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转给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其用工状况进行重点监察,视相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养老中心负责按期将已年审完的单位信息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反馈给税务部门。年审截止期以后,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在其申领发票时,要督促其先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对拒不办理参保登记和年审的,税务部门可暂缓售发票,暂停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4、市、区、县(市)医保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核定时,督促其要先到养老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否则将暂缓办理该单位缴费核定。 5、养老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暂缓办理该单位各种人员变动手续;暂缓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直至该单位参加年审。 6、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中心要将欠费企业名单全部报给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几点要求 1、年审工作是加强企业参保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年审总体指导原则是:覆盖面要全,年审环节要细,掌握政策要严,年审效果要突出。通过年审进一步提高单位信息的准确度,努力做到统一基础信息、统一参保人数、规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员,使年审工作顺利实施。 2、把年审工作与日常业务结合起来,通过年审将企业的基础信息、登记信息核准补录齐全。重点检查业务系统中企业信息与《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是否一致;企业职工人数与参保人数是否一致,杜绝少缴、瞒缴现象的发生。表中所涉及的医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与参保信息库人数相一致后,方可加盖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审验章。 3、各单位要做好年审企业的资料留存、装订、登记、统计工作。此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4篇

去公司所属地的社保举报,从工作之日起就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的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5篇

我去年刚参加完高考,理综考的还行,现在基本上都练理综了,先多做题把速度提上来,再就是掌握一些方法比如物理的整体分析法,我觉得理综满分二百四的题考到一百八十还是没有难度的!至于英语,现在想提分的确有些晚了,只能这么说,英语是个重视积累的学科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6篇

先还齐公司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大厅去办理新公司开户,领取办事证书和密码,回来后在电脑上按说明书安装证书,进去公司网上办事后台,在里面添加参加人员信息并打印出来(里面都有详细操作说明的),在20号之前到社保局去递交新参保人员资料,记得带参保人的身份证,要办社保卡的。然后就可以在地税去交社保费了,如果是在地税办了税银扣款,就可以直接在电脑上操作交费扣款了,然后到银行拿回单做帐。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7篇

自5月5日至8月12日,按照既定任务清单、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三张清单”,根据“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对“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和真实情况。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场所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停产停业停租并落实整改;对拒不停产停业停租的隐患场所和拒不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责任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对因不落实主体责任而被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的房东或“三合一”场所业主,全部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通过持续高压,确保7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专项行动中,清除私拉电线500多根,新增电瓶车充电位2700余个。后期通过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场所和要求搬离整改的群租房逐一复查,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第8篇

这是关于沈阳市2007年企业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第259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第1号令)和《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沈社办发[2007]6号),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全市应参加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各项基础信息年度审验认证工作。为将本次年审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审范围 凡纳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的已参保和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在本次社会保险年审范围之内(含有临时用工的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已参保的进行年审,未参保的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年审。 二、年审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07年8月1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养老中心)、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外网发布年审通告。市养老中心和市地税局在各自的办事(税)大厅张贴年审通告,告知年审单位须携带的资料,发放《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年审单位也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等年审资料,做好年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载网址:http// www.ylbxglzx.cn或http// www.sydsj.com)。各区县(市)政府做好本地区的社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积极配合本次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做好公益性宣传,在本社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年审通告。 第二阶段 自查准备阶段 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参加年审的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信息进行自行核对和缴费情况进行自查。 1、已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参保基础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要在年审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险种参保手续;要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自查中发现有漏缴工资基数和欠费的,要到地税部门及时办理补缴。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补缴欠费和自查补缴漏缴款的,可不加收滞纳金。 2、年审通告下发以后,未参保的单位要在年审期内及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各参保单位在基础信息核对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后,尤其是在参加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信息核对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并到所在区、县(市)养老分中心办理年审。 4、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时须携带的要件 (1)工资手册; (2)七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 (3)七月份职工花名册(包括电子信息盘); (4)地税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表》; 有欠费的还要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 ①资产负债表(年审前一个月); ②现金流量表(年审前一个月); ③2006年所得税汇算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实行所得税查实征收的企业)。 第三阶段 年审和稽核阶段 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区、县(市)养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参保单位年审工作。同时由市社保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劳动保障、地税、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组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联合执法队,对百人以上的参保用人单位的年审情况进行联合稽核。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参保人数,恶意欠缴和偷逃养老保险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阶段 总结阶段 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 三、年审的方式、内容和程序 本次年审的方式采取以养老保险为主,养老与医疗参保信息联动的方式进行。年审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审验用人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及职工参保人数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项、不符的内容要及时更正;二是重点审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进行调整(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首先将年审单位提供的各项年审资料认真核对,查看年审资料是否齐全,凡是提供年审资料不齐全的,要求年审单位补齐资料,否则不予年审。 2、将年审单位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明细资料)与系统中的参保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凡是发现错误信息,应由年审单位认定,说明原因,及时将错误信息修改正确。 对于已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年审单位,养老中心要与医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数据相衔接,年审工作人员输入单位编码后,系统自动提示参保人员差异。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大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督促参保单位将漏保人员及时补录。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小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通知年审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加变动,信息一致后再来进行年审。对医保中心一户参保,参加养老保险为多户参保的单位,必须由单位写出证明材料,按照一个税务登记对应一户的原则调整过来,再进行年审。 3、年审工作开始后,养老中心、地税局、医保中心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医保中心负责每月及时提供核定的缴费信息,地税局负责提供并督促只申报税不申报养老、医保费的企业及时到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养老中心负责将年审完的信息每十天按《养老中心与地税交接单》反馈给市地税局,以确保年审完的单位次月起按年审后的参保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分中心负责将各年审单位上报的《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及欠费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移交给对应的地税分局。 四、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单位的处理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年审日期截止后市养老中心将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转给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其用工状况进行重点监察,视相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养老中心负责按期将已年审完的单位信息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反馈给税务部门。年审截止期以后,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在其申领发票时,要督促其先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对拒不办理参保登记和年审的,税务部门可暂缓售发票,暂停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4、市、区、县(市)医保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核定时,督促其要先到养老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否则将暂缓办理该单位缴费核定。 5、养老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暂缓办理该单位各种人员变动手续;暂缓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直至该单位参加年审。 6、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中心要将欠费企业名单全部报给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几点要求 1、年审工作是加强企业参保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年审总体指导原则是:覆盖面要全,年审环节要细,掌握政策要严,年审效果要突出。通过年审进一步提高单位信息的准确度,努力做到统一基础信息、统一参保人数、规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员,使年审工作顺利实施。 2、把年审工作与日常业务结合起来,通过年审将企业的基础信息、登记信息核准补录齐全。重点检查业务系统中企业信息与《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是否一致;企业职工人数与参保人数是否一致,杜绝少缴、瞒缴现象的发生。表中所涉及的医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与参保信息库人数相一致后,方可加盖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审验章。 3、各单位要做好年审企业的资料留存、装订、登记、统计工作。此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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